医院建设


 
 PCR实验室
 
基因扩增实验又称PCR实验,其特点是能将微量的DNA大幅增加,PCR是分子生物学研究和实验的常规方法,广泛应用于生物学各个领域,如:检验艾滋病、乙型肝炎、禽疫病,癌基因的检测和诊断,DNA指纹、个体识别、亲子鉴别及法医物证,动、植物检疫,动物及其衍生产品检测,动物饲料、化妆品、食品卫生检测,转基因作物与转基因微生物检测等。
较为理想的布局模式为有一个专用走廊,试剂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很规范地排列在一起,前三个区各有一个缓冲间,可供换工作服和工作鞋使用,顶上可装一紫外灯。内实验区域设为正压或常压状态,缓冲间内设为负压状态(可在上方设一抽风装置),使这三个区的空气流向为由实验区域内向外,缓冲间内通向内实验室和走廊的门可安装一种连锁装置,当一个门打开时,另一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防止出现两个门同时打开的情况。产物分析区可不设缓冲间,但应设为负压状态(装一个排风扇即可),使空气流向由外向内,以防止扩增产物的随空气流出。每一区域都须有明确的标记,工作按试剂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至产物分析区单一流向进行,各区的仪器设备包括工作服、鞋、实验记录本和笔等都必须专用。



 干细胞实验室

按照《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2008、《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进行干细胞实验室的设计与施工。
利用送、回风量,维持房间内  的压差,送风经过初、中、高效过滤后进入室内。实验室围护结构及吊顶,采用50mm厚彩钢板。吊顶与壁板的墙角处、壁板与地面采用圆弧阴阳过渡封闭。所有配套铝合金型材,均采用优质电泳型材,以防止实验室以后消毒时导致型材氧化。实验室消毒采用紫外线灯消毒。



 

 检验科实验室  

检验科平面布局应能清晰的分出清洁区、半污区和污染区,各域之间应有隔断隔开。清洁区主要由更衣室、办公室等组成;半污染区主要由试剂库、制水间等辅助功能间组成;污染区主要由采血室、检测实验室组成。
检验科应人物流分开,人员和物品应有独立的出入口,特别是污物应有专用出口,且经医院的污梯送至医院集中的医疗废物存放点,不得走医院的客梯。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安全,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符合BSL-2级实验室的要求,在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出口处应设有非手动洗手装置和紧急洗眼装置,部分高污染风险的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基因测序实验室

主体为彩钢板、铝合金型材,室内所有的阴角、阳角均采用铝合金50内圆角铝,从而解决容易污染、积尘、不易清扫等问题。结构牢固,线条简明,密封性好。
实验室将检测过程分成试剂准备、样本制备、PCR扩增和高通量测序四个独立的实验区。整个区域有一个整体缓冲走廊。每个独立实验区设有缓冲区,同时各区通过气压调节,是整个检测实验过程中试剂和标本免受气溶胶的污染并降低扩增产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在每个实验区和缓冲区顶部以及传递窗内部安装有紫外灯,供消毒用。在各区还设置移动紫外线灯,对实验桌进行局部消毒。



 
 手术室、ICU

洁净手术室设计规范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洁净手术部、ICU建设的需要,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使用医院的新建或改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项目以及建在非洁净手术部(区)的沽净手术室及其辅助用房工程项目。
第三条 清洁手术部与ICU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卫生学标准和洁净技术标准的现定
第四条 洁净手术部、ICU的建设应坚持其综合性能达到标准的原则,注重空气净化处理、加强手术室手术区的保护、建筑际准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避免片面追求装演。
第五条 洁净手术部及ICU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医院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ICU、辅助用房组成,可以建成以全部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也可以建成以部分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与普通手术部(室)并存的独立功能区域。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应根据其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度级别划分等级。

不同等级的洁净手术室适用的手术范围知下:
一、I级特别洁净手术室:适用于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心脏外科、妇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
二、 II 级标准洁净手术室:适用于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及取卵扶植手术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无菌手术;
三、 III 级一般洁净手术室、适用于普通外科(除去一类手术)、妇产科等手术;
四、 IV 级准洁净手术宝;适用于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

洁净手术部辅助用房应包括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适用范围如下:
一、 I 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生殖实验室等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的房间;
二、 II 级洁净输助用房;适用于体外循环灌注准备的房间;
三、 III 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刷手、手术准备、无菌敷料与器械、一次性物品和精密仪器的存放房间、护士站以及洁净走廊;
四、 IV 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恢复室、清洁走廊等准洁净的场所;
五、非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医生和护士休息室、值班室、麻醉办公室、冰冻切片室、暗室、教学用房及家属等候处、换鞋、更外衣、浴厕和净化空调等设备用房等。

各类洁净用房主要技术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 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所有挤压差均不应大于30Pa。
②刷手间无门或设在洁净走廊上,最小静压大于零即可。
③换气次数和截面平均风速的设计值宜在规定范围之内。
④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来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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